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(教育类)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
根据定州市《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,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(教育类)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,现将体检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时间、集合地点
体检于2023年7月29日进行,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7月29日早7:30前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、面试通知单、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,在定州市人社局(中山东路473号)正门前集合。统一乘车前往体检机构进行体检,无故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二、体检标准
参照原人事部、卫生部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,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、卫生部医政司《关于对〈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〉答复的函》(国公考录函〔2010〕13号),人社部、卫生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执行。
三、体检须知
1. 体检前一天,要注意饮食,不要吃过多油腻、不易消化的食物,不饮酒,不要吃对肝、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。
2. 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、禁水,保持空腹。
3. 体检费用为290元/人,考生体检自费(请自备现金),体检费由体检机构收取。
4. 体检过程中,考生有隐瞒病史、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、涂改资料等行为的,按照有关规定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资格。同时,根据情节轻重由市招聘办决定是否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定州事业单位的处理。
5. 体检考生必须服从管理,不得携带通信工具,不得由家长或亲属等陪同。
6. 咨询电话:0312—2589823。
2023年7月17日